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嵊州市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嵊州市乡村水环境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终端采购项目 数量:18 预算金额(元):****** 单位:处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拥有高负荷技术的完全知识产权,负责该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升级,是唯一掌握其核心技术与设备的企业,同时拥有11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对原高负荷技术终端进行修复改造,将确保其余设备能适用原设备,为节约投资,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根据《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 商处采购”,《嵊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 行)》(嵊国资委〔2023〕1号)第二十一条“公共服务项目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 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建议以单一来源模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1号513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3月13日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丁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街道雅石路74号
2.监督部门
联 系 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0575-******
联系地址:******街道雅石路 74 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马文娜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0.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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