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委托,于2025年6月3日发布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定2025年徐水公交场站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HBNYBD******01-2)询比公告变更如下:
1、询比公告第6.1条关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的要求变更为: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后附变更后的询比公告全文。
******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定2025年徐水公交场站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定2025年徐水公交场站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HBNYBD******01-2)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经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保定2025年徐水公交场站变压器维保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主要内容是徐水公交公司充电场站2台1250KW变压器的维护、保养、油机发电等服务。预计采购金额9.88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含税单价为基准价进行统一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不得高于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包括【见下表】,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1 |
电压互感器维保 |
JDZ10 10/0.22 |
套 |
1 |
1060 |
2 |
熔断器维保 |
XRNP-10/0.5A带夹子 |
组 |
1 |
625 |
3 |
避雷器维保 |
/ |
组 |
1 |
250 |
4 |
带电传感器维保 |
/ |
只 |
1 |
125 |
5 |
带电显示器维保 |
/ |
只 |
1 |
250 |
6 |
电磁锁维保 |
DSN-AMZ |
只 |
1 |
75 |
7 |
铝排维保 |
/ |
KG |
1 |
32 |
8 |
真空负荷开关维保 |
YGL-12GD/630-25左操正装 |
台 |
1 |
3750 |
9 |
保护装置维保 |
HZ-731(厂变保护) |
台 |
1 |
8125 |
10 |
电流互感器维保 |
/ |
台 |
1 |
625 |
11 |
电流表维保 |
/ |
只 |
1 |
250 |
12 |
压板维保 |
JY1-2 |
个 |
1 |
6 |
13 |
指示灯维保 |
/ |
只 |
1 |
32 |
14 |
按钮维保 |
/ |
只 |
1 |
32 |
15 |
旋钮开关维保 |
LAY5s-BD 二位自锁 1NO+1NC |
只 |
1 |
38 |
16 |
交流微型断路器维保 |
/ |
只 |
1 |
150 |
17 |
软连接维保 |
/ |
只 |
1 |
125 |
18 |
智能框架断路器维保 |
CDW3-3200N/2500A/3P iTR326A 抽屉水平 控制电压:AC230V 无欠压 |
只 |
1 |
6250 |
19 |
电压表维保 |
6L2-V 450V |
只 |
1 |
75 |
20 |
万能转换开关维保 |
LW5-16YH3/3 |
只 |
1 |
125 |
21 |
浪涌保护器维保 |
12.5KA |
只 |
1 |
188 |
22 |
温控器维保 |
/ |
只 |
1 |
200 |
23 |
刀形隔离器维保 |
HD13BX-2500/31胶板 |
只 |
1 |
2250 |
24 |
交流塑壳断路器维保 |
CDM3S-250S/3300 250A |
只 |
1 |
1000 |
25 |
250A分支排维保 |
/ |
KG |
1 |
25 |
26 |
触摸屏维保 |
CMP-2000 |
只 |
1 |
2500 |
27 |
静止无功发生器维保 |
SVG-30-0.4-MK |
台 |
1 |
5000 |
28 |
静止无功发生器维保 |
SVG-100-0.4-MK |
台 |
1 |
12500 |
29 |
散热风机维保 |
/ |
套 |
1 |
375 |
30 |
箱变外壳(复合板)维保 |
/ |
平米 |
1 |
1000 |
31 |
单次发电服务(10小时以内) |
400KW (含)以下 |
次 |
1 |
5000 |
32 |
单次发电服务(超时每小时费用) |
400KW (含)以下 |
小时 |
1 |
550 |
33 |
常规保养 |
半年/次 |
次 |
1 |
3000 |
34 |
单次维保 |
/ |
次 |
1 |
100 |
备注:
1、第1-33项单项维保价格包含人工费、工具费用、更换设备费用、运输费用、利润、税金等维保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
2、单次维保指1-33项未尽维保事宜,价格包含人工费、工具费用、运输费用、利润、税金等维保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更换第1-33项未涉及的设备,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购买票据并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支付相应费用。
3、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含税合同金额: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统一折扣报价,含税合同金额=9.88万元*统一折扣。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7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承装、承修具备五级及以上)。
3.1.9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维保队伍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组维保队伍,维保队伍人员要求: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高压电工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
注:(1)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2)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
3.1.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违法分包。
3.1.11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保定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维保】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维保】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河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得以个人账户转账汇款。【询比文件******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以下账户,支付完成后点击******银行回单及供应商开票信息发送至******,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询比文件】。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9452-0006】
汇款备注:保定铁塔标书费
5.4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银行回单及供应商开票信息所使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0.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华路30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11-6789009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2号楼3层318室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孙莉莉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银行:******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9452-0006
10.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联系人:孙莉莉
异议接收电话:******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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