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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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已经由兴化市数据局以关于同意兴化市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兴数核发[2025]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莲溪湖2号、3号地块开发项目代建代销+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南亭路北侧,桃李园项目东西两侧,占地约93亩 2.2工程规模:商品住宅开发及相关配套 2.3工期要求:8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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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代建代销全周期管理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无在建工程,且为代建代销全周期管理单位(即负责代建代销全周期管理的单位)正式员工;
(4)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施工单位注册;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6)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7)投标人(含成员单位)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4月-2025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类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类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类施工业绩 ;
(D)代建代销业绩要求: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类代建代销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代建代销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数值为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要求。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无
(B)设计业绩要求: 无
(C)施工业绩要求: 无
业绩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数值为准);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要求。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3.8其他要求:
3.8.1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3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
第一阶段: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6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分 | |
2.1.6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名,末位排名并列的,并列的全部进入。 | |
2.1.7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不带入 | |
…… | ……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6签字盖章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 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7分 | |
2.3.2.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8分 | |
…… | …… | ||
…… | …… | ||
…… |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含营销管理方案):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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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方案设计文件(含营销管理方案(35分) | 1.总平面布局(5分) | 总体布局是否合理科学; 交通流线是否合理实用、可操作; 机动车、人行出入口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人车分流、配置是否满足规范等要求; 是否满足间距、日照等规范要求; 总平与周边建筑及市政道路的关系处理; 消防环道及登高等是否满足要求。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2. 功能布局(4分) | 建筑平面布局紧凑; 功能分区明确,流线清晰相互联系; 地下层平面布局合理性; 户型舒适。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3.建筑外观(4分) | 建筑外观体现项目品质与形象; 建筑立面、色彩等是否合理科学。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4. 绿化景观(4分) | 绿化景观设计思路、设计风格和空间意向图是否合理科学,与周围环境是否相协调。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5. 专业设计方案(4 分) | 消防、人防、节能、海绵城市设计等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6.设计深度(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7. 营销管理方案(10分) | 市场调研、项目理解、客户及产品定位、营销策略、价格策略、针对市场变化所采取的应对策略。 打分标准为:90%≦优<100%;80%≦良<90%; 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不得分。 | ||
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项目管理难点及特点分析及建设总体安排(2分) | 1、现状分析、设计要求分析、进度、质量控制分析、安全及环境保护分析等;项目管理重点、难点分析; 2、项目管理目标;技术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结算;交付与产权办理;项目回访保修管理等。 |
2.组织协调及质量、进度控制(2分) | 项目内外部的组织协调;项目质量控制(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等阶段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计划网络图、各阶段进度控制)。 | ||
3.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措施及新技术应用(3分) | 造价控制计划、成本目标设定及实现措施;变更管理、竣工验收及结算管理;安全保证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控制措施等;新技术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等。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超过120页,超过扣2分。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居委会美食街B幢楼三楼 | 地址: | ******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蔡先生 |
电话: | 0523-****** | 电话: | 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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