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向潜在供应商征集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
如有意参与本项目征集活动,请按征集公告的要求和回复格式提交相关资料。为保证技术的先进性,各供应商请提供最新、最高端型号的设备(为便于充分比较,各供应商可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多款产品参与征集)。
1.采购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限价(元) |
1 | 自体血液回收机 | 1台 | 300000 |
2 | 脑电图机 | 1台 | 98000 |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2.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3.回复意见要求:
①潜在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项目概况,提供完整准确的征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参数、数量、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预算单价和总价,详细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货物技术性能优势、技术加分条款或评分细则等。
②设备报价不得高于江西省限价(若有);
③设备运行如需耗材,请在征集方案中标明耗材是专用耗材或开放耗材,耗材报价目录,包括但不限于省标及市标中标价。
4.回复意见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将叁份纸质版回复意见函(加盖公章)提交或邮寄至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与吉安南大道交叉口西150米福建大厦2201室(吉安分公司);收件人:郭先生,联系方式:******(①请在征集方案中将品牌独有的参数标记出来;②征集方案中复印件图文清晰,建议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备注:①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受;②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格式详见附件,附件在征集意见公告网页下方自行下载)
5.回复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17点整。
采购需求方案征集回复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