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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区2024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黎圩镇潭江村)改造提升项目(小额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西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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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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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24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黎圩镇潭江村)改造提升项目(小额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东乡区2024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黎圩镇潭江村)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H-FZ2025-C004

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2024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黎圩镇潭江村)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元

最高限价:******.9元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

JXXH-FZ2025-C004

抚州市东乡区2024年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灌片整治(黎圩镇潭江村)改造提升项目

1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约定)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06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CA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评审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至磋商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锁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响应保证金:

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6万元

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17:00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帐户:从系统中获取

帐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1)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专栏中自行申请办理或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服务热线:400-000-2308

(3)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随意弃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及时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磋商须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黎阳村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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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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