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11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地 ?址:田林县乐里镇河南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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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资源局
2025年3月12日
田林县中心城区旧城综合服务组团、交通枢纽组团、城东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田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分的中心城区旧城综合服务组团、交通枢纽组团和城东组团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东至县污水处理厂,南至南昆铁路沿线,西至启文河,北至汕昆高速沿线。总面积约为325.06公顷。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4.34万人。
二、规划定位
******居住为一体的综合片区。
******居住一体发展的综合片区。
******居住及药品生产为主的综合片区。
三、用地布局
规划形成“一河两岸,一轴三廊、三心三组团”的用地布局结构。其中:
“一河两岸”:以乐里河为城市滨江景观带,沿两岸布局发展。
“一轴”:依托新市街、迎宾路、环城路等城市东西向主干路形成城镇发展轴。
“三廊”:结合南北向水系、山谷通风廊道等构建三条南北向生态廊道。
******服务中心。
“三组团”:西部的旧城综合服务组团、中部的交通枢纽组团、东部的城东组团。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各类用地面积和比例详见下表:
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汇总表
一级类别 | 二级类别 | 三级类别 | 类别名称 | 面积(公顷) | 比例(%) |
07 | 居住用地 | 142.20 | 43.75 |
0701 | 城镇住宅用地 | 120.35 | 37.03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20.35 | 37.03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64 | 0.20 |
0709 | 商住混合用地 | 21.21 | 6.52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46.26 | 14.23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7.18 | 5.28 |
0803 | 文化用地 | 0.73 | 0.23 |
080301 | 图书与展览用地 | 0.63 | 0.19 |
080302 | 文化活动用地 | 0.11 | 0.03 |
0804 | 教育用地 | 23.25 | 7.15 |
080403 | ******小学用地 | 17.62 | 5.42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4.70 | 1.45 |
080405 | 其他教育用地 | 0.93 | 0.29 |
0805 | 体育用地 | 0.47 | 0.14 |
080501 | 体育场馆用地 | 0.17 | 0.05 |
0806 | 医疗卫生用地 | 2.92 | 0.90 |
080601 | 医院用地 | 1.99 | 0.61 |
080602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43 | 0.13 |
080603 | 公共卫生用地 | 0.50 | 0.15 |
0807 | 社会福利用地 | 1.72 | 0.53 |
080701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1.72 | 0.53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17.67 | 5.44 |
0901 | 商业用地 | 14.46 | 4.45 |
0902 | 商务金融用地 | 0.91 | 0.28 |
0904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30 | 0.71 |
10 | 工矿用地 | 8.09 | 2.49 |
1001 | 工业用地 | 8.09 | 2.49 |
100102 | 二类工业用地 | 8.09 | 2.49 |
11 | 仓储用地 | 1.82 | 0.56 |
1101 | 物流仓储用地 | 1.82 | 0.56 |
11010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10 | 0.34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75.53 | 23.23 |
1201 | 铁路用地 | 3.91 | 1.20 |
1207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61.70 | 18.98 |
1208 | 交通场站用地 | 8.95 | 2.75 |
120801 /120802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 6.86 | 2.11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2.09 | 0.64 |
1209 |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0.97 | 0.30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8.43 | 2.59 |
1301 | 供水用地 | 2.62 | 0.80 |
1302 | 排水用地 | 1.65 | 0.51 |
1303 | 供电用地 | 1.21 | 0.37 |
1304 | 供燃气用地 | 0.59 | 0.18 |
1306 | 通信用地 | 0.37 | 0.11 |
1307 | 邮政用地 | 0.15 | 0.05 |
1308 |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 0.18 | 0.05 |
1309 | 环卫用地 | 0.70 | 0.21 |
1310 | 消防用地 | 0.22 | 0.07 |
1312 | 水工设施用地 | 0.44 | 0.13 |
1313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05 | 0.01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24.61 | 7.57 |
1401 | 公园绿地 | 15.72 | 4.84 |
1402 | 防护绿地 | 6.92 | 2.13 |
1403 | 广场用地 | 1.97 | 0.61 |
15 | 特殊用地 | 0.45 | 0.14 |
1501 | 军事设施用地 | 0.37 | 0.11 |
1503 | 宗教用地 | 0.08 | 0.02 |
合计 | 325.06 | 100.00 |
四、公共服务设施
本规划按县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组团级(5~10分钟社区生活圈)两个层级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一主两副”的布局结构。其中:
******服务中心,位于旧城综合服务组团,同时服务于全县域,以独立占地的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贸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和体育休闲设施等为主。
“两副”为结合交通枢纽组团和城东组团设置的两处公共服务副中心,原则上按2.0万—3.5万人口配置,主要包括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社区卫生站、社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与服务等小型设施,尽可能布置在组团中心并联合设置。
五、蓝绿空间
规划以游园、广场为“点”,乐里河滨水景观轴、启文河及山谷凹地间生态廊道为“线”,郊野公园及社区公园为“面”,形成“一轴三廊多节点”的、点线面有机串联的绿地系统结构。其中:
一轴:即乐里河滨水景观轴。
三廊:结合启文河及山谷凹地间水系打造三条南北向的生态廊道。
多节点:结合开敞空间设置的多个公园绿地和广场。
六、综合交通
规划以环城路、新市街-迎宾路、宁里大道-南堤路-河南路-新昌路为主要骨架,形成“三横三纵”的自由式“鱼骨状”路网结构。
“三横”指东西向的环城路、新市街-迎宾路、宁里大道-南堤路-河南路-新昌路。
“三纵”指南北向的富源路、永安路、教育东路。
七、公用设施
(一)给水工程设施:规划保留现状第一水厂,远期改为加压泵站;保留现状百花寨水厂,远期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利周河老山村引水工程引入2.8万立方米/日,总供水规模达4.8万立方米/日。
(二)排水工程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远期处理规模达4.5万立方米/日,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三)燃气工程设施:规划保留现状lng气化站,罐容50立方米。在城东组团南昆铁路南侧规划田林天然气门站,与lng气化站共用地块,用地面积约0.59公顷,并附设加气站。
(四)供电工程设施:规划保留现状110kv田林县中心变电站,用地面积约0.58公顷;保留现状振林变电站—中心变电站、中心变电站—乐业变电站、中心变电站—旦村变电站、中心变电站—百色变电站的110kv高压线路,以及中心变—平么站的35kv高压线路;增加中心变电站—利周站的35kv高压线路、中心变电站—风洞站110kv高压线路。
(五)通信工程设施:规划保留现状位于新市街的田林县邮政局,用地面积0.15公顷
******有限公司田林分公司;新增1处邮政所。
(六)环卫工程设施:规划新增一处医疗垃圾站、一处垃圾转运站,位于规划范围东部、南昆铁路以南,用地面积分别为0.32、0.36公顷;保留现状河滨路北侧垃圾转运站。
******消防站;乐里河及启文河两岸按防洪设防标准建设防洪堤,现状未达标的已建防洪堤或护岸,按防洪设防标准加固;建设用地四周山体凹地间的水系为重要的山洪泄洪通道;规划范围内人均避震疏散面积不应小于1.0 平方米/人,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用地面积不宜小
******人民政府设置抗震指挥中心、人防指挥中心,结合综合服务组团富裕小区北侧的仓储用地联合设置抗震及人防应急物资和医疗物资储备库。
八、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居住用地容积率在1.8-3.1之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在0.7-2.5之间,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在2.5-4.5之间,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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